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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阅读次数:15        发布时间:2022-4-19 8:13:37        信息来源:网络         字体:【 】         颜色:【   绿 

因工作需要,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3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怀化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4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县乡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要求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男性,专业不限,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服务期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417日。现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寸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1.报名时间:2022418 8:0042717:30;

2.报名地点: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A22楼东头2218室);

3.联系电话:0745-2725377

(二)资格审查

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未达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合格,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经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与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组织、人事及工资福利等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察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用。

五、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在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过程中晋升职务(职级)不予认可。

(二)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遴选对象(从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怀化市政府研究室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配合公开遴选单位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有隐瞒、谎报、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745-271192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怀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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