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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公告

阅读次数:121        发布时间:2023-3-4 20:29:28        信息来源:湖南招考网         字体:【 】         颜色:【   绿 

根据《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3年3月8日上午进行。

集合时间:2023年3月8日7:15。

7:45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者(超过7:45)或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集合地点

湘潭市人民政府大楼前坪。

四、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诚信参加体检。

2.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3.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不佩戴首饰,不穿连衣裙。

4.在体检表上填写体检编号(姓名和报考职位不得填写,待体检结束后再填写),体检表上由个人填写的有关病史要如实填写,如有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过程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已怀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相应处理。

9.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电话通知,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10.体检费用自理:男生费用550元/人,女生费用58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集合后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x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