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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阅读次数:50        发布时间:2021-8-26 16:40:41        信息来源:网络         字体:【 】         颜色:【   绿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独资国有企业,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学习能力和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以下的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对象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对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826日至20219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设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麻阳苗族自县高村镇政府院内),联系人:李文婧,联系电话:0745-582812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证书认证有关材料、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资格审查。本公司根据招聘对象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参加面试。

()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时招聘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参加。

()体检。体检对象为面试合格的拟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考察。范围包括征信、不良奢好、黑恶势力等方面。

()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办理录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对新员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40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有关事项

1.疫情期间,报名需按照麻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2.招聘对象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招聘对象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对象对个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乃至正式录用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本公司经核实后有权随时取消招聘对象参加招聘和录用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5.招聘对象个人信息等资料仅应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6.本公司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个别招聘对象的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45-5828121

附件: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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